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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工程:从忧其屋到优其屋

信息来源:绍兴日报 日期:2018-06-07 浏览次数: 字号:[ ]

  安居才能乐业。有了房子就有了依托,生活就有了最基本的保障。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住房承载着希望和幸福,梦想和未来。

  1993年12月28日的《绍兴日报》头版,曾刊发了一篇题为《早到的幸福》的报道。当年绍兴首个安置房小区竣工。消息见报前一天,首批住房困难户拿到了市区昌安安宁小区安居房的钥匙,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绍兴解决住房困难户的工作始于1990年。那时起,市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拉开序幕。1993年,市区人均面积4平方米以下的829户住房困难户,全部搬入套房新居。通过大批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制度实施,此后数十年间,绍兴的住房保障相关制度不断调整和完善,人均住房面积不断提升。

  从改革开放前的“居者忧其屋”到20世纪末的“居者有其屋”,再到40年后的“居者优其屋”,我市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形成分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至2017年底,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受益户达331997户,受益率为25.4%,居全省第一。安居工程,让大批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红利。

 

  越城区公租房南池鉴园小区。(资料照片)

2017年11月,在新建成的柯桥经济开发区(齐贤街道)迎福小区,迎驾桥社区(原朱二村)的270多户村民分到了安置新房。记者 何 雯 摄

   ■ 见习记者 朱 筠

  “终于有了像模像样的家,心里特别踏实。”今年1月12日,越城区东湖街道水产村村民高国娟拿到公租房钥匙,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告别阴暗湿冷的仓库,她和女儿搬进了越城区新桥佳园的公租房,开始新的生活。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我市保障性住房覆盖面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像高国娟这样的保障对象,圆了自己的“安居梦”。截至2017年底,我市城镇住房保障受益户数累计达到331997户,2018年全市计划新开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49634套(含货币化安置),公租房新增分配580套,更多群众有望解决住房难题。

  打破城乡分隔 更多人圆安居梦

  因病致贫的高国娟母女俩一直居无定所,住进公租房前,她们在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湿冷仓库内住了五六年。尽管日子依旧清贫拮据,但住进公租房,有一个敞亮的阳台,能养几盆女儿喜爱的花草,让这对母女对未来生活重新有了美好憧憬。

  高国娟是我市近年千千万万安居工程受惠者之一。2002年,市政府出台《绍兴市区廉租住房配租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廉租住房制度,重点对市区人均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双困”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当时,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主要为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2007年,《绍兴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出台,将保障面积增加至12平方米,范围扩大到低保户的144%,正式建立起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配租形式。

  2010年11月,我市出台《绍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启动公租房建设,并于2011年推出首批公租房。2015年起,经济适用房停止新建,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并出台《绍兴市越城区行政区域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租房体系。

  2016年,新一轮越城区行政区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正式启动。受益于户籍制度改革红利,公租房申请的受理对象进一步扩展,像高国娟这样的划入越城区行政范围村落的非城市居民,也被纳入公租房保障体系,在租金上,不同房源、不同楼层有相应的廉租标准。

  2018年,《绍兴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意见(试行)》出台,明确了利用市场房源解决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周期长、成本高、退出难等突出问题。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档给予补贴,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体系。

  首创房票模式 “棚改”市场化改革

  2014年11月,诸暨市民吴志军拿着房票,高兴地在诸暨城区华城书香美地挑了套房子。根据购房协议,吴志军只需再支付1万多元现金。“原来的安置房政策,补偿房型是固定的,楼层也要抽签。相比之下,房票新政灵活多了。”吴志军感慨赶上了好时光。

  2014年,为加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诸暨市创造性的推出了“房票”安置模式。吴志军手里的政府补偿安置的房票,即《商品房安置购房证明》,清晰地列出了安置面积、优惠价格及总价。一张房票相当于一张现金支票,征收户可持“房票”在诸暨城区及周边3个乡镇的80个楼盘中自由选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房地产企业可拿着房票找政府兑现。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处处长宋张敏告诉记者,以往对被征收户的补偿只有两种方式:全额货币补偿和公寓房安置。新增市场化安置政策后,切实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既让群众拥有了自主选择权,又减轻了政府的压力,还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从后续效应来看,农民进城后分散安置,更易融入城市生活,也避免了大量安置房集中上市对正常房地产市场的冲击。”这一创造性举措,得到了国家建设部主要领导和省领导的批示,在全国住建部门推广。

  2015年12月18日,浙江省发布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指导意见,明确货币化安置的主要方式以及激励政策。2016、2017年,我市相继出台《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绍兴市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和市场化安置奖励的实施意见(试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对被征收对象给予20%货币补偿奖励和不超过10%市场化安置奖励。2017年度全市“棚改”新开工33466套,货币化安置率为86.12%;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36929套、竣工36582套、交付入住35491套。

  通过棚户区改造,城中村一扫原先“脏、乱、差”旧貌,成为现代化居民小区、商业中心、市民公园,在推进郊区现代化、文明化的同时,也为绍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荣获人居环境奖等作出了贡献,

  服务不断提升 全方位方便群众

  近年来,市区全面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公租房(廉租房)、人才公寓等住房保障工作,从“特惠制”向“适度普惠制”转变,逐步缓解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外来人才的住房问题。

  2016年,我市将保障对象中的新就业无房职工,扩大至新就业无房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也被纳入保障范围。越城区小亭山公租房就有178套房专门留给环卫工人。

  与此同时,公租房受理方式由原集中受理转为日常化受理与保障。乡镇(街道)或保障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实行“即受即保”,由乡镇(街道)、民政、国土、建设等部门同步进行审核和公示,即时发布公租房资格确认情况。

  为简化流程、方便群众,今年我市对公租房审核流程全链条改造,通过开发应用住房租赁云平台,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管理纳入公有住房子系统。2018年,诸暨市率先将该系统嵌入政府“政务通”平台,仅凭申请人身份证,受理部门即可直接调取申请家庭在其他部门相关信息、材料及结果。同时,审核时间也由原来最长的5个月缩短至不超过40个工作日。

  此外,为优化服务,我市在多个保障性住房小区引入物业服务公司,安装智能化门禁和脸谱识别系统,并对保障性住房准入、缴费、退出实行数字化管理,打通公积金支付公租房租金通道,建立房源互换平台,提供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租金缴纳方式,全方位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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